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全面性協定可確保投資者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課稅,并會使香港與協定伙伴兩地的投資者在從事兩地跨境經貿及投資活動時,能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及節省稅款。"
按照時間順序,香港分別和拉脫維亞簽訂的DTA最初簽署于2016年4月;和白俄羅斯簽訂的CDTA簽訂于2017年1月;和巴基斯坦簽訂的CDTA簽訂于2017年2月。
下面,跟著晉昇小編,我們一起來看看有關香港與拉脫維亞、白俄羅斯及巴基斯坦的全面性協定內容摘要。
香港與拉脫維亞免雙重課稅協定
香港公司在拉脫維亞所繳納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利潤所征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香港與拉脫維亞免雙重課稅協議規定,拉脫維亞版稅的資本預提稅(目前在某些案例中高達23%)將為某些公司降低為零稅率,并在所有其它案例中以3%封頂。
拉脫維亞的資本紅利和利息預提稅(目前稅率不一,在某些案例中可能高達30%)也將為某些公司降低為零稅率,并在所有其它案例中以10%封頂。
香港的航空公司經營往來拉脫維亞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香港利得稅;以及香港居民在拉脫維亞就國際航運賺取的利潤可獲拉脫維亞豁免該等稅項。
香港與白俄羅斯免雙重課稅協定
香港公司在白俄羅斯所繳納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利潤所征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白俄羅斯向香港居民征收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將會由現時的15%(如對象為公司)及13%(如對象為個人)降至5%;如屬航空器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稅率將進一步降至3%;白俄羅斯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預扣稅稅率,會由現時的12%(如對象為公司)或13%(如對象為個人),降至5%;而利息收入的預扣稅稅率,亦會由現時的10%(如對象為公司)或13%(如對象為個人),降至5%。
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白俄羅斯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以及香港居民如在白俄羅斯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將不再需要在該國課稅。
香港與巴基斯坦免雙重課稅協定
香港公司在巴基斯坦所繳納的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利潤所征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巴基斯坦向香港居民征收特許權使用費及技術服務費的預扣稅稅率,均將會由現時的15%分別降至10%及12.5%。
巴基斯坦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預扣稅稅率(現時訂有不同稅率;在某些情況下可高達25%)及利息收入的預扣稅稅率(現時訂有不同稅率;在某些情況下可高達17.5%),則一律降至10%。
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巴基斯坦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以及
香港居民如在巴基斯坦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須在當地課稅,但巴基斯坦將豁免該等利潤50%的稅項。